托县检察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建幸福美好家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强检  铸魂立根助力新国标修订与完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推动智慧检务工作深化跨区域协作配合共护永定河上游生态“检察蓝”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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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22

助力新国标修订与完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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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2023年12月28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检测系统测试方法》的国家标准,该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前不久,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作为国标修改依据通过了最终审批。

2021年,公安机关发现呼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货车存在外观检测不合格、超重、超轻,不能通过正常机动车安全检测程序,无法办理车辆上户手续的情形下,指使他人篡改检车数据,使用违规手段改变车体重量,并出具了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将取证重点由传统的收集当事人言词证据转变为通过数据后台测试收集篡改数据的客观证据,最终由内蒙古质量检验研究院相关专家通过对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的测试,发现该检车公司存在数据篡改的痕迹,比对出一百余辆机动车不符合安全检验标准,从而认定该公司提供虚假检验报告,检察机关据此指控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

该案件集中反映出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存在的漏洞,这为某些检车公司通过篡改数据牟取非法利益提供了“方便”之门,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为此,玉泉区检察院就如何解决案件反映出的问题积极与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相关专家联系,在由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牵头起草的对《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试方法》的报批稿中,以该案作为修改依据一并提交给全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标准化委员会,并最终审批通过,助力了国标的修改,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行车提供了有力保障。

(邢渊莎于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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