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库伦镇金鼎维修队:2023年6月6日我大队受理库伦旗额勒顺镇乌拉斯台嘎查修建青储窖工程时拖欠工资一案,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相关材料,也未结清工人工资。我大队随即向你公司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库伦旗库伦镇金鼎维修队虽未注销,但经过实际查找被执行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水利小区一楼门东侧第4间处于无人状态,文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库人社[2023]催字第22号行政决定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案件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