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刘斌)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面对公安队伍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监督执纪,强力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
为了强化责任落实,纪检监察组细化了党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六个“责任清单”,完善了主体责任履职纪实制度,并对季度内未完成的事项及时提醒、督促落实,做到了倒逼追责。同时,纪检监察组定期听取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抓好思想教育、抓好廉政风险排查、抓好巡察整改三项工作要求,并不定期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此外,纪检监察组还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同提升窗口服务单位形象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并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