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作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该院院长邬卫君亲自主持。
听证会上,邬卫君按照听证会流程介绍了召开此次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及听证注意事项。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侦查机关认定案件事实及意见,阐述了审查案件后,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拟作不批准逮捕处理意见的理由及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在听取介绍的基础上,分别对案发经过、检察机关不批捕理由、法律法规适用等现场提问,并发表个人意见,在单独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批捕决定。今后,东河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 (任晓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