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芳)4月29日,全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暨防沙治沙司法保障现场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来自全区11个盟市中院的代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全区部分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环资审判工作负责人参会。
此次会议采取现场观摩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参会人员实地调研了位于托克托县的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并在教育基地和所属荒漠化治理区,详细了解了基地在黄河生态保护与治沙防沙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与典型经验,并共同发出了全区沿黄河流域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的《河口倡议》。
在随后的交流座谈会上,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阿拉善等沿黄河流域盟市中院代表,就母亲河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进行经验介绍,其他盟市中院针对司法保护生态修复与荒漠化治理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交流总结了我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成果,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部署了全区法院防沙治沙司法保障工作举措,统筹推进了自治区荒漠化综合防治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会议旨在以司法之力携手守护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为推进防沙治沙、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集聚法治力量,也是全区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同仁学习交流、增进友谊的难得机会,对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首府打造生态之城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表示,我区法院系统在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和司法保障荒漠化治理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下一步,要将黄河流域作为司法保障荒漠化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不断完善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制度和审判机制体制建设,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助力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为推动我区打造新时代依法治水、防沙治沙的新样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