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斯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和以往不同的是,该案审判员全程使用蒙古语进行审判。
被告人斯某系蒙古族,小学文化,多年来一直在牧区生活,不熟悉普通话,难以表达想法。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向斯某送达起诉书副本等材料时,了解到斯某不熟悉普通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征求被告人斯某使用何种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全程使用蒙古语进行审理。庭审中,全程使用蒙古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进行法庭调查、法定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斯某当庭表示对判决无异议,表示蒙古语庭审让其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巴米尔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