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呼和浩特市滨海商业DE座二楼物业管理委员会与内蒙古鼎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业主铺位出租事宜,按照《滨海商业广场DE座二层物管会规则》,《滨海商业广场DE座二层物管会章程》(以下简称“规则”,“章程”)的内容,在业主群内公告表决“铺位出租”一事,截止目前同意出租给内蒙古鼎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同意委托物管会签订出租合同的业主数和所占建筑物总面积均超过规定的2/3(授权物管会签订租赁合同的业主为163户,占业主面积比例为88.4%)。依据表决结果及授权书的比例,物管会代表业主于2024年2月与内蒙古鼎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因二层部分业主电话停机及关机,物管会无法联系到,请滨海DE座二层失联小业主看到本公告后,主动联系物管会。物管会与内蒙古鼎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生效后,按照物管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如果部分业主违反相关条款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该负赔偿责任。
呼和浩特市滨海商业DE座二楼物业管理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