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莲、李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在清与被执行人张银莲、李军、内蒙古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文书:1、(2024)内0602执5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银莲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12号街坊太古国际广场D区3号楼1单元1401室(合同编号:2009-0015537)房产。2、网络询价报告(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3、网络询价告知书,确定处置参考价为1311319元。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