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警方查处一起无人机未实名登记案件。
4月16日,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接到辖区矿产企业报警,有无人航空器在厂矿企业周边飞行。接到报警后,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矿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使用无人航空器拍摄辖区矿产企业的崔某、李某抓获。
经民警核查,崔某、李某系周边旗县区外来技术人员,在得知其施工厂区距离“稀土之乡”不远后,驱车赶往白云矿区,想拍摄一些矿区航拍视频留作纪念,结果无人航空器刚起飞就被公安机关查获,两人使用的无人机未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报备。警方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崔某、李某二人做出责令停止飞行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首先应取得相应资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有序飞行,是每一个飞手的责任与义务。对于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贾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