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李法官,我们来给你送锦旗了”。2021年初,原告张某等50余位消费者向被告袁某某(某游泳健身有限公司)预交费用办理健身卡。2023年3月11日被告闭馆不再营业,原告诉至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索要剩余款项。
此案诉讼标的额虽小,但涉案人数多,承办法官对该案件高度重视,立案后组织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认真梳理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诉讼请求,并在庭审中认真核对每一位当事人的证据材料。经多次沟通,被告始终未现身,在一审判决出具后,被告袁某某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英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