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关于对执勤执法过程中及交通事故中暂扣的超期、无人认领车辆处置公告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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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4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4-19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关于对执勤执法过程中及交通事故中暂扣的超期、无人认领车辆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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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下车辆自公告之日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持有效证明前来办理车辆返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对下列车辆进行处理,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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