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提法新作为“以案释法”发出暖城普法“最强音”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0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4-19

老提法新作为“以案释法”发出暖城普法“最强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打造精准普法新品牌

本报记者李亮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这是全民普法的最终目标。步入新时代,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将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抓手,在普法针对性上持续发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实”字文章,将“以案释法”打造成为精准式普法新品牌,发出暖城普法“最强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听得懂、看得见”的法治力量。

“过去,‘漫灌式’普法,人们抢着领法治纪念品、争着领宣传资料,看似人气旺,责任主体也完成了普法任务,但普法效果并不明显。如今,我们通过‘以案释法’的模式进行‘滴灌式’精准普法,让老百姓从听得懂的案例中吸收法治‘养分’,达到宣传一次受益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普法工作从有形向有效的转变。”东胜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司法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李欢摄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案释法”专项普法活动。王媛摄

压实责任发出普法“提示音”

适时提示,联动赋能。司法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牵头抓总部门。一直以来,东胜区司法局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协调指挥的“方向盘”作用,并通过普法建议、告知函等形式,提供“叫醒服务”,一对一提醒,点对点发力,将普法的“种子”播种在责任主体的内心,深耕普法“责任田”。“以案释法”普法品牌创建以来,该局以民需为导向,以突发事件中的法律缺位为抓手,及时向责任主体发出普法“提示音”,全力做好“以案释法”的前半篇文章。

“接到司法局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以案释法’活动通知后,我们立即进行了精心准备,从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一些民用建筑消防事故中寻找典型案例,并以老百姓容易接受的方式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渗透’到案例中。准备课件实际上是对我们履职担当的一次检验,鲜活的案例,再次压实了我们肩上的责任。此举有效提升了我们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也让我们认识到了普法宣传的重要性。”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一级指挥员孟科如是说。

正如孟科所言,东胜区司法局在推行“以案释法”模式的过程中,通过发出普法“提示音”,倒逼责任主体履行普法职责,努力让普法宣传成为各部门的行动自觉。

在提示倒逼的同时,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分工方案及责任清单,通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紧压实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让“以案释法”融入专项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为提高“以案释法”工作的质效,该局还在“联”字上使劲,专门组织普法责任单位、专业律师召开“碰头会”,一起筛选、梳理、讨论案例,规划宣讲内容和流程,力争让普法内容更加贴近实际。

靶向定位奏响普法“精准曲”

紧盯民需,精准发力。“群众的法治需求在哪里,我们的普法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这是东胜区司法局一班人推行“以案释法”模式的共识。基于此,该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对基层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动员他们收集辖区群众的法治需求,为精准普法提供基础参数。此外,该局从周边地区的突发事件中敏锐捕捉群众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短板弱项,找准普法对象、明确普法内容,让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在良性互动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以案释法”活动,就是该局针对近期周边地区发生的重大消防事故,从提高群众消防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的角度出发,靶向定位后开展的一次精准普法专项活动。活动中,该局联合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以举办案例讲座的形式,围绕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内容,向社区干部、辖区群众及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等进行精准普法,有效强化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携手共筑消防安全屏障。

“真实的案例,警醒我们要时刻紧绷消防安全弦,一听就懂的法律法规,让我们明白了飞线充电、楼道里堆放杂物的危害性和处罚依据。正值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之际,‘以案释法’如同一场‘及时雨’,为我们做好此项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指明了方向。”东胜区建设街道民联社区党支部书记查娜参加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以案释法”活动后,对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底气十足。

“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品牌“上市”以来,东胜区司法局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的土地规划、征地款补偿、燃气安全、电梯安全等热点问题,陆续推出了“行政复议”“安全生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三场“新品发布会”,每场活动都以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基础,奏响了普法“精准曲”,让法治信仰在不枯燥、易接受的宣传氛围中根植于群众内心。

对症施策高唱普法“实效歌”

注重实效,以行证知。“以案释法”的目标之一就是力求取得实效性,这也是东胜区司法局在老提法中赋予新内涵的初衷。该局针对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勇作为善作为,示范带动各普法主体释法明理、纾困解惑,用普法宣传“金钥匙”,开启美好生活“幸福门”,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以群众喜欢的方式,呈现普法内容。东胜区司法局与各普法责任主体在推广“以案释法”新品牌过程中,持续在“抓群众眼球、抓群众内心”上狠下功夫,从典型案例选编到法律条文植入,从普法阵地选择到课堂精彩展示,都要经过专题研讨、精心部署,努力寻找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共鸣点”,力争让普法内容接地气、易走心。同时,该局还以“效果反馈”的形式,要求参与活动的部门、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反馈“以案释法”的效果,进行查漏补缺,促进普法活动提质增效。为了让“以案释法”模式由点及面,东胜区司法局以线上宣传的形式,在“实效性”上再加码,配套推出普法微短剧,用鲜活的表演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借助微信平台推送到千家万户,让老百姓通过观看微短剧学习法律知识、感悟法治精神。

“我们从法律法规中提炼出重点内容,结合鲜活的案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达出来,让群众更清晰地了解法律规定。同时,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不断提升老百姓的法治素养。”东胜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高慧说。

实践证明,“以案释法”是最受群众欢迎、最具有实效的普法形式之一。东胜区司法局将持续推广“以案释法”新品牌,忠诚履职让品牌“成色”更足,务实担当让品牌“底色”更亮,把法治好声音传遍千家万户,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智慧。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