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公益广告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0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4-17

分类信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2座9028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位于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房屋、建筑物两处。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说明: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场明示物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内认真勘查、审核拍卖标的,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拍卖人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3、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手续完全知悉、愿意在现有的法律手续情况下竞买该标的。4、有优先竞买权者见公告后,带相关资料与拍卖人联系确定优先竞买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5、竞买人于5月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交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未成交者,在7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竞买人(不含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预展时间:2024年5月6-8日

展示地点: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标的坐落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3294291

13947183807

内蒙古和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17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燃气管道报装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1]第99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本会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三个规定”告知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26日14时30分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 锡林浩特农合行资产拍卖公告

受委托内蒙古隆昇和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成吉思汗东街与科尔沁快速路路口大学科技园区12号楼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的所属位于锡林浩特市希办新华社区华奥综合楼1# 010111商业服务房产,建筑面积81.08㎡,所在层数为1层,用途商业服务,参考单价约7770元∕㎡,参考价630000元(陆拾叁万元整),保证金300000元(叁拾万元整)。

二、说明:

1、标的展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16时止。2、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事宜。拍卖人不作任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承诺,也不承担任何办证税费。拍卖成交后,如出现办理滞后、或无法办理等情形,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购买风险,成交后按照房产买卖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费用,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3、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及优先购买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送达,请具备优先购买权及其他相关权益者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3层2310A室。

联系电话:杨经理13644882013

内蒙古隆昇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遗失声明

段海明将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金宇新天地项目出具的产权费C-719号房收据遗失,收据号0851434,金额7396元,特此声明。

将东胜区张俊恒机械设备租赁中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铁西支行的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为J2050004987601,声明作废。

本人高邦(150302198805062013)、刘晓萌(150105199106207343)遗失内蒙古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购买远鹏星河国际·花苑12号楼2单元703室收据,收据金额255637.00元,收据号0065691,日期2019年10月16日,收据金额4661元,收据号0079638,日期2021年9月18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银行密码纸遗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支行,账号:15050170669400000081,核 准 号 :J1910003691806,声明作废。

金桥开发区新梅废金属回收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93MA0PNFGK1E)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托克托县秋实文具办公用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22MA0Q0CLL9N,金税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661823513420,声明作废。

本人吴文军(身份证号152222198711270219)由于疏忽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城40-1-1002收据丢失,收据编号714726金,额276826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作废。

2024年4月17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