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切实满足诚信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需求,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涉法风险问题,扎实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全面履行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律师队伍法律专业优势于近日组织成立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法律顾问服务团。
法律顾问服务团受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设政务诚信服务组、商务诚信服务组、社会诚信服务组、司法公信服务组4个服务组,力争为诚信建设不同领域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团成员由40名政治过硬、业务突出、责任心强的执业律师构成,根据律师专业领域,在自治区范围内择优选派,自治区律师协会领导、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编入法律顾问服务团,协调推动法律顾问服务团高效运行,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法律顾问服务团根据各成员单位法律服务需求,采取集体会商、书面研讨等方式,为各成员单位诚信建设工程相关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为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合法合规性存在争议的重大决策、疑难复杂行政执法与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参与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论证、解读等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引导法律顾问服务团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工作纪律,不断凝聚工作合力,着力发挥专业优势,切实保证工作成效,助力诚信建设工程深化推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