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倡导安全文明出行进企业宣讲交通安全  促职工提升遵规意识强化“一盔一带”宣传确保学生骑行安全一线快报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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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9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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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公告

赵贵 平(男、汉、身份证号 :150121196212282458):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玉卫医催[2024]2号。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2023年8月28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玉卫医罚[2023]9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518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缴至中国银行玉泉支行营业部,并履行下列义务:按期缴纳罚款。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玉泉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取《催告书》。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小区北门,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公告

集宁区网红折扣超市广场店:

本委受理李瑞与你公司(集劳人仲字[2024]43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5号楼4楼40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车主徐永栓将蒙AK925挂车辆营运证遗失,营运证号:150102002796,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红小吃部将营业执照副本遗失,注册号:150105600165123,声明作废。

武川县神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5MA0MYFXK77)将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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