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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0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05

提起公益诉讼彰显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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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尼讯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某、杨某某非法占用林地监管部门未全面依法履职的行为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了结果。一审认可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支持了该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6年4月,杭锦旗检察院在移送审查起诉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时发现,2009年至2015年间,高某某、杨某某、贺某某、武某某、王某某等五人在杭锦旗辖区内非法开垦林地种植经济作物,占用林地286.07亩。该院高度重视此案,多次开会研讨并实地查看,将损害事实及结果进行证据完善后,先后两次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开垦的林地进行恢复。但高某某、杨某某二人依然继续种植经济作物,并未进行有效的恢复造林。2018年4月25日,杭锦旗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向杭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指派分管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出庭诉讼,当庭全面、系统的出示监管部门未完全履职的证据。(包彩霞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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