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飞、杨海青: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1日你二人向我购买五金水暖施工材料,所欠我的材料款210857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郝建兵。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