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8月3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察右前旗人民法院设立了全市法院执行监督工作组。2023年,察右前旗法院开展了以“保公正·速执行·利民生”为目标的七次集中强制腾退专项行动,确保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了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对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诚信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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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行动
2023年7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绵绵细雨中,乌兰察布市中院和察右前旗法院共计16名执行干警联合开展了第一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对丰镇市一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强制执行仍不予交付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此前,察右前旗法院承办法官已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并在涉案房屋张贴了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拒绝配合,且有抗拒心理。为防止出现突发情况,在行动前,察右前旗法院依据该案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除向乌兰察布市中院申请调警外,还提前与乌兰察布市公证处、丰镇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沟通,确保整个行动过程有序进行。
到达现场后,乌兰察布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文东、副局长崔伟勇和察右前旗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刘志国进行现场指挥,警戒组拉起警戒线,清理现场围观群众,对不愿意离开的群众进行耐心劝导,确保腾退现场无闲杂人员。在涉案房屋腾退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思想疏导,说明利害关系,讲明法律规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说服被执行人配合交付工作,执行干警和乌兰察布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及时清点房内物品,列明清单,转移到物品储存场所后与保管人员做了清点和交接,当晚20时左右,将该房屋正式交付申请执行人。
第二次行动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在乌兰察布市中院部署下,察右前旗法院集中开展了第二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乌兰察布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协调调度人员、车辆,为强制腾退工作保驾护航。察右前旗法院分管领导在现场亲自指挥,按照前期制定的强制腾退预案有序开展行动。强制腾退现场,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进行积极沟通,阐明法律关系,尽可能做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争取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强制腾退过程由乌兰察布市公证处记录取证,对强制腾退物品记录成册,确保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中,察右前旗法院共出动执行人员42人次、警车8辆次;强制腾退房屋6套:察右前旗3套、集宁区2套、兴和县1套。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在执行干警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26套,确保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次行动
2023年8月28日,察右前旗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集中开展了第三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在某公司申请执行赵某、张北县某奶牛养殖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经营不善,拖欠大量外债,其所经营的奶牛场中大量奶牛已经被其他债主牵走抵债。基于案件特殊情况,察右前旗法院在立案当天便组织数名执行干警前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某奶牛养殖厂,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当场查封奶牛83头,随后对查封奶牛开展了评估拍卖工作。评估结果出来后,被执行人以自己能将奶牛卖出比评估价高的价钱为由向察右前旗法院申请暂缓拍卖。察右前旗法院依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给予15天售卖时间,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将奶牛售卖,察右前旗法院随即进行司法网络拍卖,标的奶牛因无人竞买而导致流拍。对此,察右前旗法院再次组织数名执行干警前往张北县某奶牛养殖厂,在申请执行人愿意接受以第一次流拍价接收标的奶牛的前提下,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进行了积极沟通,2023年8月29日,被执行人将标的奶牛交付申请执行人。
第四次行动
2023年9月5日,察右前旗法院集中开展了第四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本次强制腾退房屋已提前张贴腾退公告并送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拒不腾退,已拖延数月之久,屋内还有较多闲置物品拒不搬出。经察右前旗法院执行干警数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后,实施强制腾退行动。在行动开始前,执行干警仔细梳理案件头绪,确定好了执行路线,确保行动规范高效开展。
强制腾退过程中,在乌兰察布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屋内全部物品一一进行清点、登记、打包,司法警察对搬运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房内物品在转运过程中不发生遗失、破损。本次强制腾退共涉及六套房屋,腾退面积超过2400余平方米。当天傍晚,房内被执行人物品全部腾空,执行人员正式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本次腾退工作圆满完成。
第五次行动
2023年9月12日16时,察右前旗法院集中开展了第五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察右前旗法院9名执行人员协同乌兰察布市中院3名执行人员驱车前往北京市密云区。9月13日上午8时许,执法人员到达腾退房屋小区,按照腾退计划,各小组各司其职,开始强制腾退。
据了解,本套房屋以物抵债裁定已生效,但被执行人未主动腾退,且对执行程序持抵触态度。为保证腾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司法警察在房屋外围设置警戒线,执行干警在多次敲门、喊话确定屋内无人后,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在乌兰察布市公证处、申请执行人、物业和执行人员见证下开锁。进入屋内后,执行人员和乌兰察布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对屋内物品进行编号,留存影像资料,对重要物品进行分类记录登记成册,搬运公司在司法警察监督下对被执行人所有物品搬运装车,由于房内物品较多,执行人员与搬运公司人员齐上阵,当天下午4时左右,房屋内被执行人物品全部搬出,房屋正式交付申请执行人,本次腾退工作圆满完成。
第六次行动
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察右前旗法院集中开展了第六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该院邀请3名人大代表进行了全程监督。
本次强制腾退的11套商业房在集宁区某小区内,该房屋经评估拍卖无人竞买后流拍,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被执行人一直未实际交付且已被第三人使用多年,乌兰察布市中院指定察右前旗法院执行,察右前旗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察右前旗法院申请强制腾退。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察右前旗法院在涉案房屋处张贴了腾退公告,公告期满后,实际使用人均未主动腾退,察右前旗法院制定了强制腾退方案。
到达腾退房屋现场后,察右前旗法院执行人员先向涉案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解读法律关系、告知权利义务、明确维权途径,部分使用人愿意主动腾退,对实际使用人拒不主动腾退的涉案房屋,在人大代表和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强制开锁腾房。当日下午,本次腾退工作圆满完成。
第七次行动
2023年10月26日上午,察右前旗法院集中开展了第七次强制腾退专项行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该院邀请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2名检察官进行了全程见证监督。
本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腾退标的涉及集宁区某小区3套商业房,此前,执行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张贴了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拒绝主动腾退。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再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捋清了法律关系,阐明了法理,说明了妨碍执法的后果……被执行人思想逐步发生转变,开始积极配合腾退,当日下午,本次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郭成刘志国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