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通讯员白鸽)当前,正直春季田间管理的关键时期,春耕生产即将由南向北陆续展开。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对持有有效《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且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含已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且车货相符)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合格收割机运输车辆判断标准为:1.持有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2.《作业证》登记信息与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号牌一致且无涂改;3.收割机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除装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常用必备配件外,未装载其他货物。
据了解,对于符合条件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承运人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注册登录。通过预约平台收割机运输预约功能提交收割机运输车辆号牌、车牌颜色、运输起始时间(精确到小时)、运输起止点(至少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划)、承运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绑定收割机号牌、《作业证》编号,进行预约。为提高查验速度,预约信息应提交车头、车尾、装货照片以及《作业证》照片等信息。预约成功后,预约平台生成预约码,并自动将预约相关信息发送至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如果承运人未提前网络预约,应在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进行通行登记。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入口收费站设置一条兼具通行登记功能的车道。
同时,对于未随车携带《作业证》的承运人,如预约平台系统显示信息无误,且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标准的,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如发生特情,收割机运输车辆将按普通车辆计费和扣费。如查验结果为合格的,承运人可凭查验码通过预约平台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