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四字诀”催开“团结花”用情断好家务事  司法为民有温度能动司法止纷争  绘就平安“好枫景”合奏解纷“交响乐”共谱护苗“爱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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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9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22

用好“四字诀”催开“团结花”

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做实司法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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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对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作用日益凸显。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地区特点,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在审判实践中总结提炼适合民族地区的多元解纷机制,用好“学、和、实、新”四字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服务又快、又好、又实。

突出“学”字 强化党建引领

额尔古纳市法院以“奋战最北疆、青春写担当”为党建口号,以“强素质立形象年”活动为抓手,创立“右岸法苑学堂”和三个“半小时”学习品牌,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不断提升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水平,全面理解掌握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政策理论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政治轮训和各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民族宗教理论测试,加强对少数民族干警尤其是双语法官的培养,增强干警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同时,院领导深入民族地区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与辖区三河回族乡兴垦社区党支部签订共建协议,开展丰富多样的共建活动,深度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促辖区和谐稳定。

突出“和”字 打造无讼品牌

额尔古纳市三河回族乡总人口11380人,回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近50%,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回族乡。2022年5月,呼伦贝尔市首个“无讼创建示范社区”在三河回族乡苏沁兴民社区正式启动。额尔古纳市法院积极联络三河回族乡政府、呼伦贝尔农垦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开展“无讼创建示范社区”共建活动,并聘任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定期为群众开展法律业务培训。

在调解工作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释法说理,把法律适用、民族团结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化解纠纷41件,无一进入诉讼程序。“无讼创建示范社区”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政企联动、司法护航、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和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传统思想,为百姓搭建“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最大的受益者。在此基础上,额尔古纳市法院深入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典型引路,陆续创建无讼景区、无讼企业、无讼乡镇,打造了具有额尔古纳地区特色的“四无讼”全域治理新模式,不断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突出“实”字 落实司法为民

额尔古纳市法院紧扣落实好“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司法为民”这一工作宗旨,把审判执行工作和民族工作深度融合,立足审执主责主业,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好国家法律和民族政策,着力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

针对辖区内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春耕秋收季节繁忙的地域特点,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开展“走农户、进牧户、访商户”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法院干警与农、牧、商户面对面交流,针对生活中面临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劳动用工、企业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尤其是针对春耕备产期间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及耕地合同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并一一解答法律咨询,切实增强了广大农、牧、商户的法律意识。在派出所、社区等地设立诉讼服务站,把诉讼服务送到各族群众家门口。依托信息技术,建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大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无微不至的司法服务。

突出“新”字 践行能动司法

基层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额尔古纳市法院根据三个基层人民法庭辖区环境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在莫尔道嘎人民法庭成立莫尔道嘎森林巡回法庭,积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探索将林业碳汇、劳务代偿等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应用于司法实践;在三河人民法庭成立绿色农牧场法庭,集中管辖涉农牧场的纠纷案件,针对私采滥挖野生药用植物问题及涉农牧场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多次提出司法建议、立法建议,用司法服务保障额尔古纳市农牧业“做大、做强、做绿、做活”;在黑山头人民法庭成立界河巡回法庭,坚决打击非法走私、偷越国(边)境、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与相关单位商讨界河保护共建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清河行动、边境普法宣传,全力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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