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赵香琴: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高源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高源将其对债务人赵香琴确认的全部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本金60万元、以本金60万元为基数从2011年6月21日至今的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望债务人赵香琴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具体转让本息如有变化,以实际所欠的数额为准。
债权人:高源2024年3月21日
■债权转让通知
白云飞: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丁平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丁平将其对债务人白云飞享有租金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望债务人白云飞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债权人:丁平2024年3月21日
■提存款受领通知书
魏景龙(公民身份证号码:132629197205213535):
马玉芹(公民身份证号码:132629197801123720):
鉴于公证申请人翁牛特旗亿合公镇人民政府于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根据亿合公镇人民政府亿政发〔2023〕70号《关于马玉芹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将你夫妻二人应领取的占地补偿款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陆拾陆元陆角捌分(¥27,466.68元)提存于我处。请你二人于2029年2月6日前(即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共同到我处领取上述款项。若你二人未在期限内领取提存款,该提存款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行政办公区4号楼一楼公证处
联系人:林雨涵电话:0476-6322296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公证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