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这一天,一条重磅消息传来:覆盖城乡的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并正式运行;这一天,一个重要节点到来:达拉特旗司法行政机关开启新纪元,踏上新征程。从这一天起,达拉特人不必东奔西走,就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从这一天起,达拉特人不用思前想后,就能享受到真真切切的法律帮助。
2017年11月15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达拉特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迁入新址,开始合署办公;这一天,功能日趋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工,标志着达拉特旗司法局筑牢了一张覆盖城乡三级的公共法律便民服务网络。此项工作的完成,让达拉特旗司法局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寒风乍起,黄叶满地,又是一年初冬时。一年前,别具匠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达拉特旗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年后,成效显著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鄂尔多斯市绽放异彩,谱写华章。
悉心调解止纷争。
司法为民赢赞誉。
建平台
法律服务“无死角”
拿着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陈某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发包方欠下的485万元工程款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总算有了着落。
2014年4月至9月,陈某某承建某综合楼二次结构施工。工程完工后,尚有485万元工程款未结清。对于这笔巨款,发包方迟迟没有给付。就在那颗悬着的心不知该如何安放的时候,他走进了达拉特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询问、释法、调解……司法程序启动,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2018年3月20日,在工作人员的精心调解下,陈某某和发包方终于达成一致,并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时隔数年后,这起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得益于达拉特旗司法局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向前发展,实现调解服务全覆盖。
除了建立旗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5年以来,该局还在苏木镇(开发区)建立了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59个嘎查(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搭建起以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便民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困难群众法律维权为主的工作平台,实现了苏木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在“诉”外打通了依法、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绿色通道”,筑牢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接待、分流、协调的管理模式,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的特点服务基层群众,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倾听民意、展示形象的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旗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中心设置接待服务窗口和延伸办公区,作为旗级层面集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解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苏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苏木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或司法所为平台,设立法律服务接待窗口,解决群众法律需求和嘎查村移送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负责日常接待、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司法所干警、法律顾问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到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并与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集中时间到嘎查(村)、社区开展工作。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飞说:“利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我们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难事不出苏木镇(街道)、大事不出旗和区,基本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
伸触角
人民调解“大融合”
面对失去理智的当事双方,面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是是非非,张梅荔和庞建荣迎难而上,决定采用背对背单向沟通的方式,逐一说服各方。她们坚信,只要拿出诚意,拿出耐心,一定会避免事态的恶化,让风波尽快平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劝说,一遍又一遍的释法,双方就赔偿数额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就此得以化解。
张梅荔和庞建荣是达拉特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每天面对着各种交通事故纠纷。达拉特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后,她们与另外几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一道进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为了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达拉特旗司法局专门成立了由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成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中心。如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中心合署办公。因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兼有人民调解功能,7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人员分别来自环保、房管、民政、人社、卫计、妇联、交管等部门,承担着全旗环境污染、物业、老年人权益保障、劳动争议、医疗、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中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接待窗口,统一受理各行业、各领域矛盾纠纷,并按行业、专业类别进行分流。针对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法律援助、第三方参与调解等方式,进行联合调解,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体系,极大地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与张梅荔和庞建荣一样,调解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选派,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据悉,按照统一标准,达拉特旗还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81个,基层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764名,统一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调度。截至目前,全旗181个人民调解组织已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764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1800件左右。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每年调处纠纷230余件,医患纠纷调委会每年调处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95%以上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村镇一线。
“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民间调解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通过非诉化解矛盾、消除纷争,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之花’。”李飞介绍说,在满足基层群众调解服务的同时,人民调解员为维护广大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民意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促联动
法律援助“全覆盖”
庭审中,张娜不卑不亢,淡定陈辞。她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犯罪动机,从情理的角度提出了有罪从轻的辩护意见,并向法官提出了合理的量刑建议。2017年11月20日,法官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她的辩护,不仅让被告人意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张娜是一名律师,受达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这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而这起案件是达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进驻达拉特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中,达拉特旗司法局创造性地搭建起一个多元调处联动平台,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中心合署办公的,还有法律援助中心。
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起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律师全面参与,行业领域专业人才介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既解决了人员短缺、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实现资源集约化,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一道,共同构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在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过程中,该局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
走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种愉悦之感悄然袭来。不同的办公区域、不同的部门设置,让这个占地只有400平方米的空间有了生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办公场地,让来访群众享受到了“家门口”的服务。清晰明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布图、亲民爱民的卡间接待区、简约温馨的私密服务区、以和为贵的调解室和频频出彩的“法律大讲堂”,无不让人交口称赞。
据了解,公共法律服中心成立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17次,解答法律咨询8500人次,办理诉讼案件1100余件,非诉讼案件551件,涉法涉诉案件21件,代写法律文书1200次,调处矛盾纠纷2096起,为维护全旗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看着这组最能说明问题的数据,李飞不无感慨地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成运行,实现了司法行政内部工作有效衔接和资源整合,实现了相关部门的衔接互动机制,实现了司法行政效能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