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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01

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效保护家暴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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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浩特讯近日,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吉兰泰人民法庭发出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受到殴打、恐吓、威胁、跟踪的娜某进行人身安全保护。

乌力吉苏木居民娜某自结婚以来,多次遭其丈夫家暴。2023年12月8日再次被其丈夫殴打,她选择报警,公安局对加害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加害人不仅不思悔改,还辱骂殴打娜某的母亲,娜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加害人不得对娜某及其亲属实施殴打、恐吓、威胁、跟踪。吉兰泰人民法庭收到该申请并查证属实后,立即委托乌力吉司法所、乌力吉边境派出所联合向被申请人及其居住地嘎查委员会、辖区妇联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训诫、警告,并告知其不遵守人身保护令的法律后果,以确保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潘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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