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锡林郭勒盟嘉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你、赵秀、马贵、赵晓宇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房艳明:
本院受理原告张欣诉你买卖会问纠纷一案,现依法问你公告送达(2018)内0403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樊顺云:
李俊彪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0624民初50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24执19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欠款本金50000元及其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执行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李锁柱、尹莲莲:
本院受理原告郭向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1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三道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郝锁平、郭爱霞:
关于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为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作出(2018)内0125执260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郝锁平,郭爱霞所有的位于武川县可镇影视西街南,公园路西金华文苑小区9号楼2单元102室,网签合同编号:(2012-0000402)的房产一套。后依法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为:内洪瑞估字(2018)第S0028号,评估价值459642.00元),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来本院领取房地产评估报告。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该评估房产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杨付清、卜海霞、杨占清、杨时雨、张龑、王福荣、赵云清、李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返还原告贷款本息,支付本金逾期罚息、利息逾期罚息;保证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黄玉森、黄庆森、蔡丽花、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内0627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06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黄玉森自本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返还原告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2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白玲儿、杜春霖: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内0627民初146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16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借款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返还原告借款本息;诉讼费用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3日
张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天赋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内0627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16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天赋支行信用卡透支额22883.79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张军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天赋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内0627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16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天赋支行信用卡透支额4363.12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王莉、苏冬林、苏欣、苏治国、聂风英、王鹏飞、马丽娟: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银行有限公司银丰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内0627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04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借款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60元,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6903元、公告费400元。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王瑞彪(又名王后生):
本院受理韩金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借款本金1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湾法庭(附属楼一楼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王永田:
本院受理原告史丽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史丽影与被告王永田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史丽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班二俊:
本院受理原告高喻诉你、苏素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李刚: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四子王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郭永刚、张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亿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王巧枝、李国荣、张金柱、赵玉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乌海市兴正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宪平与诉你公司及呼和浩特市伟成旅游服务公司、韩文、云存河、李天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李东东、辛杰:
本院受理原告付林龙与被告李东东、辛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8)内0121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李东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付林龙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按本金5万元,年利率24%,从2017年12月10日起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付林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80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李东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李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刘萍与被告李国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8)内0121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准予刘萍与李国强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00元,由原告刘萍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李瑞刚:
本院受理巴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18)内0121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武汉臣:
本院受理原告付林龙与被告武汉臣、孙宝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8)内0121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武汉臣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付林龙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按本金5万元,年利率24%,从2015年1月30日起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付林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88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武汉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30日
关海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距离装潢材料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王永生: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慧佳装饰材料商行与你、白开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李斯日古冷: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刘长明: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慧佳装饰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包哈斯巴根那: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敖布和: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关银泉: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白敖力召: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
陈宝柱: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