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新体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纠纷案件。
刘某骑电动车路过集宁区北站货场立交桥时,被路边摆摊卖菜小商贩所扔的芥菜绊倒,造成刘某左踝关节扭伤。为此,刘某花销了1800元医疗费用。事后,刘某找到摊主栗某,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余,刘某来到了新体路司法所,请求帮助解决。
了解案情后,司法所所长宋佳丽把双方当事人叫到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宋佳丽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她以单独交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逐步缓和双方的激动情绪。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在宋佳丽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栗某当场向刘某支付医疗费600元整,刘某接受调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刘某与栗某就此握手言和。
(杨茂春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