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催开和谐幸福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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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27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催开和谐幸福花

--包头市司法局2023年人民调解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肖玥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2023年,包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精心谋划、精准施策,全面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发挥调解职能

排除基层风险隐患

结合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包头市司法局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的集中排查,努力消除工作死角。

坚持普遍排查。该局把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村牧区以嘎查村(组)为单位、城区以网格为单位、行业专业以本领域为单位,开展全方位、无差别排查。采用实地了解和线上获取等方式,倾听呼声、了解诉求、排查纠纷。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坚持重点排查。该局针对重点领域进行认真排查,对涉民营企业经营、涉土地草牧场确权、涉农牧民工工资等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进行认真排查,助企助农、纾困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重点排查,确保重点群众和重点人员中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坚持专项排查。该局针对集体上访等特定人员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排查,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事件发生。

稳固调解防线

确保纠纷及时化解

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包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矛盾纠纷。

该局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按照纠纷的性质、成因等,精心梳理、分类处置,通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包头市共调解矛盾纠纷38667件,调解成功38264件,调解成功率98.9%,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0件、6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7件、13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30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方面,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385件;调解物业纠纷8349件;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289件;调解劳动争议纠纷650件;调解医疗纠纷264件;环境污染纠纷347件;知识产权纠纷17件,为包头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提升调解效能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加强“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包头市司法局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目前全市66个司法所已开展协作机制建设,已有54个律师事务所、34个法律服务所与76个派出所、26个人民法庭完成对接。同时,在建立派出所与司法所任务清单的基础上,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所与派出所建成74个公调对接工作室,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5171件。

加强与基层人民法院对接。该局认真落实强化诉源治理的各项措施,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诉中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目前在建驻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10个,人民法院纳入特邀调解名册调解员95人,2023年调解诉前纠纷298件。

加强与信访部门对接。该局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信访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2023年全市共调处信访矛盾纠纷35件,咨询和引导诉讼仲裁21件。

夯实调解根基

搭建多元化解平台

2023年,包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部署,配合市委政法委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

全力打造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该局依托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为基础,集合公安、法院、检察、信访、人社、妇联、民政等部门,设立各类办事窗口,打造集纠纷受理、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为一体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平台。截至目前,市级与9个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85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现已投入运行。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部门服务工作,精心安排好日常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顺畅高效运转。为满足工作需要,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资源,配齐配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队伍。各苏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人调解工作室及特聘人民调解员,全部对接或入驻调处中心,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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