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郭春元吴静宇)一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了财产,为逃避赔偿责任,他想以盗窃的方式进行“补救”,没想到“补救”不成,还把自己推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单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达拉特旗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被告人单某是某光伏基地一标段某施工队的负责人,由于其管理不善,再加上操作不当,其所负责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部分太阳能光伏板损坏。为逃避赔偿责任,单某发现另一施工队保管存放有大量待安装的太阳能光伏板,便想窃走弥补自己施工队造成的的损失。2023年11月18日下午,其悄悄溜进目标施工队,盗窃52块太阳能光伏板,导致该施工队工期延误。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了案件。单某到案后,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损失。另据了解,被告人单某所在施工队需要其协调开展工作以保证工程按时交付,受害公司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经合议庭成员合议,达拉特旗法院按照“惩戒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