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董日娜)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受理了某物业公司诉刘某、李某、崔某三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承办人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认为该三起案件虽然诉讼标的小,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要想化解双方矛盾,就得以“背对背”、“面对面”多种方式进行调解。
基于以上认识,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当事人的诉求,对三名业主的心情表示充分理解,一方面积极与业主沟通,讲明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当场提出物业公司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督促企业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畅通沟通渠道。最终,通过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三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欠缴的物业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