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 为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在“两所联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警律公证联调”工作机制,由律师、公证员参与到公安派出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进而构建起“两所联动+N”的新型调解模式,全面推进“公调对接”走深走实。
加强“两所联动+N”深度。青山区司法局不断完善“两所联动”对接机制,确保公安派出所和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调解优先,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诉累。积极推进能动调处,实现调解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调处、动态研断和事前预警转变。构建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网,大力推进网格化排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上下联动的优势,及时收集纠纷信息,实现对矛盾纠纷动态信息的深度研判,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增强对潜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更好地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能。
拓展“两所联动+N”广度。青山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与工业企业、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提高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综合调处效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创新发展。创新实施网格化矛盾排查化解,推动人民调解资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向末端延伸,把居民网格群建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新阵地”,把“面对面”与“屏对屏”、“即时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拉近与群众距离,方便群众办事;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现代传媒领域打造成调解工作阵地,推广网格调解、视频调解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推动调解工作全面介入群众生活。
提升“两所联动+N”实效。青山区司法局制定《青山区“两所联动+N”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纠纷案件移交、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派驻派出所律师、公证员参与调解等工作,确保派驻派出所律师、公证员工作衔接有序、高效运作;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细化调解责任,依法形成责任明晰、运转顺畅的矛盾纠纷分流移送、调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有效性。
(郭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