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呼伦贝尔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等8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
据了解,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十四冬”筹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赛事的成功举办起着重要的作用,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借鉴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主动对接十四冬筹委办,调研“十四冬”筹委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提供精细化、专业性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帮助“十四冬”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等进行特殊标志登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565号公告保护。
“十四冬”将于2月17日至27日在我区举办,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持续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不断加码“十四冬”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纠纷快速处理、侵权判定、维权咨询等“零”死角、全方位服务,围绕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何正确使用“十四冬”特殊标志等热点话题,向公众全面透彻传递“十四冬”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宣传大型体育赛事、重大展会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大型赛事、重大展会活动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