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党委从2022年至今,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两级主管部门对关于“百年物证”的新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了智能化物证保管室及科学化物证管理体系。这些体系无需人工保存,避免了物证的丢失和损坏,对物证分类保管,使物证件件有登记、个个有着落,特别是命案物证实现了长期妥善科学保存的目标,升级改造后的物证管理室实际使用面积达到286平米,达到了公安部对物证保管工作的规范化要求。物证预处理室32平方米,物证受理室16平方米,物证保管室共9间合计194平方米,设置物证管理档案室一间32平方米,设置耗材室一间10平方米,物证管理做到了安全、科学、合理、有序。
与此同时,该分局引入“涉案财物、物证保管系统”专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三化标准。硬件设备智能化。物证保管室内安装有不同功能的多种型号的智能物证保管密集柜。密集柜具有智能操控功能,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实现柜体上的控制面板,可自动打开、关合当列柜体、查看物证存放情况、查看环境的湿度、温度等。同时,密集柜的任何操作、存放物证的任何变化都会反馈到物证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规范化。物证保管室配备有密码防盗及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除湿器、遮光等设备,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霉变)、防虫、防尘、排风、消毒等安全要求。同时配备有专职保管人员,负责物证的接收、登记、归档、使用、保管、移交、销毁等管理工作,做到保管与办案分离,确保问责有人。并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物证管理规章制度,实现物证来源清晰、去向明确,保证了物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物证保管示范化。以升级改造物证管理室为契机,结合海勃湾公安分局实际工作量,建设符合现在及未来物证保管需要的智能型保管室,全面铺开物证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科学、高水平的物证工作体系,实现了物证保管示范化。 (巴特尔杨利军段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