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责强监督检察为民践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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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02

尽职责强监督检察为民践初心

--聚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金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2月1日,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奋力创造与“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全区检察工作展现新面貌。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81099件,办案规模同比上升44.7%,办案质效进步明显,86.4%的指标同比向好。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服务大局 担当作为

全力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制定13条措施指导命案防控和命案积案办理。把好定罪关、程序关、监督关,起诉涉黑恶犯罪333人;审查起诉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03人,提前介入230件,退回补充调查23人次;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51人;突出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145人,其中阿拉善新井煤矿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案起诉21人。围绕矿山安全生产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17件;对醉驾等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3874人、不起诉10423人,对29180名自愿认罪服法的被告人提出轻缓量刑建议,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深化诉源治理,针对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560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区检察机关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3个;翻译《民事诉讼法》等36部法律法规,开展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发放书籍11万余册;“内蒙古检察”抖音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2023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

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企

业合规案件234件,是2022年办案量的5倍;督促140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对209名责任人员依法不起诉,对17名责任人员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出台19条措施服务口岸高质量发展,组织23个沿边口岸检察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形成法治合力;在伊利、蒙牛、蒙草等120家知名企业挂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保护“老字号”“蒙字标”;加强与京津冀、黑吉辽、西北省区检察机关协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着力守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构建起生态保护区域协同共治新格局;开展“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河湖保护案件572件,督促修复河道773.7公里、治理水面污染1.5万亩,办理涉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76件;开展“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草原保护案件380件,督促恢复草原7.38万亩;开展“山林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山林保护案件432件,督促保护林地1.93万亩。

全心护卫 检察为民

全心护卫百姓身边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公益诉讼案件88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监督餐饮、药店有序经营,提出惩罚性赔偿50件;深化“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7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072人;积极介入缅甸遣返人员电诈案件,已批捕172人。

用心纾解民间矛盾纠纷。依法导入司法程序的4983件涉法涉检信访均实现“案结事了”;基层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率95.9%;对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250件。

热心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创新建立“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向社会募集慈善救助金636万余元;向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136名受害方发放救助金2270.27万元;与妇联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救助573人554万元;持续整治养老诈骗犯罪,起诉76人,追赃挽损308万元,被评为全区“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为能力不足者支持起诉760件,帮助追回“血汗钱”4107万元;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7件,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25名。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校园欺凌、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起诉822人;对问题少年不放纵,起诉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640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492人;就网约房监管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治理电信网络、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重点领域和新业态;开展“未检保护、伴我成长”专项活动,1400多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普法。

精准规范 稳中有进

解决“三高两低”,刑事检察稳中有进。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98件、撤案72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6件,法院采纳率70.7%;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98人;对18个监狱、67个看守所、89个社区矫正机构、803个司法所开展新一轮巡回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75人。

解决“三低两少”,民事检察进步明显。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监督意见407件,抗诉改变率86.1%,提抗案件采纳率84.6%,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8.7%;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56件;开展“强化涉企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30件;依法监督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的“假官司”173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10件。

注重深层监督,行政检察质效更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363件;化解行政争议353件,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778件。

注重精准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增量提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1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456件,回复整改率99.1%;对检察建议未落实的,提起诉讼116件,裁判支持率100%;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力度,立案80件。

提升素质 锤炼铁军

抓实主题教育强化对党忠诚。开展“我身边的检察模范”主题教育巡讲,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把学习和调研落实到完成好两件大事当中,形成20项调研成果,调研报告《一个“小院大作为”的好典型》被最高检转发全国学习,《检察院里的“扫地僧”》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竞相转发;铁检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自今年元旦实行新的办案管辖;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手段单一等9个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高考季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检查等9项“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全部办结,“服务基层5条措施”等贴心举措得到基层点赞叫好。

补齐素能短板提升战斗力。实施“学历层次提升”计划,激励“读博”,鼓励“读硕”;法检两院互派挂职96人,系统内上下挂职锻炼63人;抓实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功能,鼓励开发精品课程。

完善检察管理激励担当实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用政治标准检视业务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主动靠前做好干部协管,推动盟市、基层院领导班子年轻化、专业化;完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建立业务竞赛获奖人员优先入额机制;健全以业务数据会商、申诉信访反向审视、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相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以案促改和“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持续传导从严管党治检压力,严肃处理17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强化支撑保障力促提档升级。建立刑事、民事两个院级检察官联席会,发挥案件过滤把关作用;改版创办研究阵地《北疆检声》,举办首届检察理论研讨会“敖包检会”,积极打造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品牌,全区149篇论文获奖;建成法律监督模型175个,发现监督线索13万余条,监督成案4500多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推出检察文化建设“十项举措”,呼伦贝尔“阿检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一年来,自治区检察机关邀请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重要会议、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700余人次,高质效办结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423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386次,邀请律师参与接访152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134件次,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4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8名检察人员被最高检授予“标兵”“能手”“专家”称号,获奖层级和数量创历史之最;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等3个集体,杨丽琴、孙凯等6名个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自治区检察院被命名为“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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