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当敢作为捍卫公正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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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02

勇担当敢作为捍卫公正护民生

--聚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金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2月1日上午,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自治区高院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出台服务保障措施28项,切实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全区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8.9万件,办结92.4万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1.6万件,办结1.5万件。全区法院3888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37.6件,23个基层法院年人均结案300件以上。在最高人民法院考核的28项审判质效指标中,24项位于考核合理区间,其中7项位于全国前10位,实现了案件审理从“快中向好”逐步向“好中求好”提档升级。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坚持能动司法依法保障“两件大事”见行见效

保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全区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万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处66人;全面推开铁路运输法院对全区部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举办了全国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和“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共发布46件典型案例。同时,全区沿黄流域法院签订司法保护合作协议,乌海市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机制,司法守护黄河安澜获评“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全区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5万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2023年审结涉黑恶案件47件572人,“黑财”执行到位25.1亿元;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审结相关案件2924件5054人;坚持受贿和行贿一起查,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65件454人,依法审理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服务保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妥善审理能源领域、新能源项目实施中的纠纷案件;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40件,“河套”系列商标侵权案入选全国50件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依法审结涉农案件4294件;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63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稳预期司法机制》;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5.3万件,其中,审结各类涉金融案件10万件,审理破产案件596件;开展涉企民事专项执行行动,为涉案企业执行到位432.1亿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建立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612件。同时,积极向自治区政府发送规范行政征收司法建议,推动出台5项具体举措,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开展涉府执行专项行动,列入清零目标的768件案件全部执结;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达到99.7%,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2023年,全区法院继续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2.6万件,其中,审结商品房买卖等案件3.02万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帮助农牧民工追回“血汗钱”7644.5万元;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4.5万件;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站”206个,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50件,开展法治宣传932场次;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理涉军案件108件。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广“执前督促机制”、草原“执行110”等经验做法,全年执结案件32.2万件,到位金额1180.2亿元;动真碰硬惩治老赖,司法拘留4777人次,判决拒执犯罪21人;开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全区法院压实原审法官初访责任,化解案件1705件;深化“有信必复”,应复尽复率100%,实质性化解率51.1%;大力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及时就地化解信访案件170件。

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履行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诉前调解成功28.6万件;探索建立“代表、委员+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全区法院邀请1000名人大代表和1064名政协委员,成功调解案件6959件;出台《关于打造“北疆枫桥”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广通辽市法院“和合无讼”、鄂尔多斯市中院“三端五防线”等诉源治理模式,逐步构建起“北疆枫桥”诉源治理品牌;自治区高院在全国法院住建领域诉前调解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法院代表在全国调解大会作经验交流;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法庭、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法庭入选全国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坚持公正与效率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坚持质量第一。2023年,全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类案检索、数据质检,发挥院庭长阅核监管、专业法官会议研判、审判委员会指导等审判组织优势作用,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区法院近九成案件经过第一次审理就服判息诉;全区法院院庭长办案52.2万件,占结案总数的56.5%;用好“法答网”,强化对下业务指导,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压缩办案周期。强化案件审理期限监管,全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6%;开展“集中清积攻坚”专项行动,切实减存量、控增量;深化繁简分流,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共结案35.5万件;深化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实现刑事案件单轨制网上运行;强化数字赋能,自治区高院自主研发“内蒙古法院融合数字化智能服务系统”,荣获2023年度人民法院科技成果奖;深化送达平台系统应用,使84.7%的民事、行政案件实现“秒送”;研发法官数字画像,将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法官的案件频次进行自动抓取汇集展示,加筑司法廉洁数字防火墙。

提升审判效果。大力整治“程序空转”,排查起底全区法院近三年来发回重审及其衍生案件,努力减少“一案结而多案生”;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以好案例、好文书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严管和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区法院组织宣讲260余场,参训干警3.5万人次,开展政治轮训等各类培训515期,全区法院6.1万人次参训;持续抓好两批主题教育衔接联动,各级法院举办读书班738期,开展研讨交流353次,讲授专题党课622次;自治区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形成11篇调研报告,固化形成17项制度成果。全区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年共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234次。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针对督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狠抓“三个规定”如实填报,“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常态。

抓实班子和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调整中级法院班子成员32人次、基层法院院长及班子成员244人次;开展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两批次,共遴选入额及递补入额法官760人;为27个基层法院调增编制266个,选派65名业务骨干到17家基层法院对口支援;分层分类培养各级审判业务带头人194人;组建专家咨询库、审判业务人才库,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3年,全区法院181个集体、448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同时,全区法院大力弘扬司法主旋律,内蒙古法院6部微电影、微视频作品获评第十届全国法院金法槌奖的多个奖项,其中,自治区高院“天平阳光”账号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天平号。

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23年,全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多元解纷工作情况和《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4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7件;集中邀请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4299人次参与“法院开放月”活动;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1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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