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吉林讯阿拉善盟阿右旗司法局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该局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承办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是否尽职尽责、有无敷衍懈怠受援人的行为、是否违规收取受援人费用或索取财物、受援人对承办人的工作态度、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等进行回访,征求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案件回访贯穿到案件全过程,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做深做实。
开展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具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案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对承办律师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辩护(代理)表现、适用法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承办律师的开庭质量给予综合评价和监督,不断完善案件指派、办理和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征询办案人员意见。该局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就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是否能够自觉履行按时阅卷、按时参与庭审、按时提交代理、辩护意见等相关办案职责征询案件主办人员意见,畅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外部监督渠道,强化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跟踪督导力度,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查。该局严格依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将案件补贴和案件质量挂钩,实行差别化发放。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对一反馈给承办律师,要求承办律师按要求完善整改,不断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流程化、办理案件标准化、评查体系制度化。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