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就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未成年被告人指派了援助律师,并依法采纳了辩护意见。
该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均系未成年人)电信诈骗案后,当得知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时,承办法官基于二被告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实,便在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主动指派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开庭时,援助律师辩称二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属于诈骗共同犯罪的从犯,系初犯、偶犯,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庭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张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