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股东决定,乌海市卓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乌海市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乌海市卓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乌海市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乌海市卓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乌海市卓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