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进一步规范乌海市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民事审判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日前,乌海市中级人民院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民事审判监督协调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题研讨会。
《意见》包括十二条工作机制,具体为:案件公开审查、庭审协调、协同化解、类案监督、监督方式适当选择、全程沟通、监督落实、发布典型案例、信息通报、联合调研、交流培训、协同普法宣传。
《意见》的出台能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维护生效裁判即判力,为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同时提升民事审判监督领域审判质效并形成司法合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建立相互配合、规范高效的民事审判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确保了民事审判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任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