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古郎讯 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草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法官的督促见证下,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内容自动履行了19.5万元的义务,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
金某、白某起诉嘎某、其某、阿某草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收到原告的19.5万元的草场租赁费后,未按照签订的《草场租赁合同》将9000亩草场交付原告使用。原告多次要求返还草场租赁费未果,只好诉至法院。2023年7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3年12月一次性返还全部草场租赁费。履行期限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未履行返还义务,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多次对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并告知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引导被告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