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生态检察卫士筑牢北疆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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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24

当好生态检察卫士筑牢北疆绿色屏障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肖玥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是一项党的民心工程,也是检察机关的“贴心”工程。近年来,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不断更新办案理念,着力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问题,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到如今不断地实践与探索,该院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日益凸显。

召开某公司非法占用草原案听证会。

组织旗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就某公司非法占用草原案召开现场会。

检察官对满都拉镇进口食品商店进行现场走访。

协同治理共护水清河畅

“这条河的河道里经常有人乱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汛期时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2023年8月,达茂旗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APP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反映达茂旗扎达盖河种羊场段河道里垃圾成堆,无人清理。

据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扎达盖河发源于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圪臭村,是塔尔洪河的一级支流,在达茂旗百灵庙镇达布希拉图嘎查西一千米处汇入塔尔洪河。扎达盖河种羊场段河道被垃圾占用,存在河道主干道堵塞、影响泄洪的安全隐患,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查明事实后,达茂旗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达茂旗水务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依法整治河道垃圾堆倾问题,同时加强日常河道巡查,推进扎达盖河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

一份检察建议书,成为撬动“巨石”的杠杆。针对这份检察建议书的建议事项,达茂旗水务局进行了现场复核,经核查确认穿河道路两侧存在建筑垃圾堆倾问题,根据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水务局责成相关单位整改,消除行洪隐患,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收到整改回复函后,我们及时邀请志愿者共同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查验,发现河道已经得到有效清理整治,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已经得到显著改善。”办案检察官介绍。

“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是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的重要一环。达茂旗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春霞介绍,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单位各自的职能优势,凝聚保护合力,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公开听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联合行动等方式,实现了同向同力守护公益的目的。联动协作机制明确河湖管理过程中各类行政监管主体的职责权限,由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村级河长和包联干部进行面对面约束提醒,对苗头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释法说理,化解行政执法管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助力水域环境治理,共同绘就水清河畅的生态图景。

能动履职助力生态修复

2023年初秋时节,达茂旗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移除拌合站设备及厂房,该厂负责人对检察官说:“之前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才导致发生了乱占农用地的行为,通过此次事件,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认识到草原绝不能占用。”

这起案件还要从8年前说起。

达茂旗某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在百灵庙镇种羊场塔日更嘎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地面积2亩。2017年1月12日后,该公司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占用草原,非法占用草原21.0045亩。经鉴定,该公司长期非法占用草原导致草原植被严重毁坏。

对此,第二检察部展开立案调查工作,联合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共同实地走访,同时召开现场会,就该地占地情况、拆除难度及草原恢复问题进行探讨,最终一致认为应当尽快对拌合站设备及厂房进行拆除,恢复草原生态环境,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

达茂旗检察院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发挥“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非法耕种草原、非法占用草原等可能造成草原荒漠化的案件,采取跟踪回访、检察建议、检察听证、提起诉讼、释法说理、判后矛盾化解等多项措施,因地制宜助推受损草原林地修复工作,并构建“个案审查-个案突破”“类案分析-综合治理”结构化机制,实现了个案办理与类案总结分层递进,达到了办理一件,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2021年以来,达茂旗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向林草、属地政府发出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6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主动开展草原植被恢复“回头看”实地查看35次;与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16次,磋商会20次,召开警示教育5次;共办理涉及草原案件31件,督促恢复被破坏草原面积4620亩,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了检察力量。

心系群众护航民生公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问题,也是达茂旗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着重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达茂旗检察院发挥“满都拉口岸检企联络站”的作用,定期走访满都拉镇经营进口食品的商户,对发现进口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过期进口食品未及时下架可能损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以检察之力促进商户规范经营。

同时,达茂旗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担负起食品供应安全的法律监督责任,在节假日、重大活动节点对农贸市场、药店、超市多次开展食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先后通过多个专项监督活动对网络餐饮安全、保健品虚假宣传、“明厨亮灶”、流动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监督。针对辖区内部分超市存在个别商品未按规定存储条件进行存储、散装冷冻食品未按规定标注品名、自动售货机未公示证照等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损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主动“亮剑”,以检察力量推动建立更加安全的食药品环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公益保护仅靠检察机关一家之力远远不够,需要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记者注意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挖掘过程中,达茂旗检察院拓宽线索来源,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成为检察机关的“外脑智库”。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我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共同推动解决公共权益受损问题。”王春霞介绍,达茂旗检察院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构建起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从而达到了1+1>2的监督效果,有利于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这些年,最大的感触就是要敢于‘亮剑’,善于创新,让公益诉讼成为群众烦心事、揪心事的‘终点站’,为他们的美好生活筑起坚强的法治保障。”王春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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