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年来,自治区仲裁行业着力严管理、优服务、强队伍,立足专业、快捷、公正优势,在民商事领域定分止争,努力实现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区现有仲裁委员会9家,共设专门仲裁院19个,包括金融仲裁院5个、建筑工程仲裁院2个、房地产仲裁院1个、矿产资源仲裁院1个,民间借贷仲裁院1个,知识产权仲裁院9个。全区共有仲裁员1737人。2023年,全区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286件,标的额116亿元,比上年增长3.6%。
仲裁管理提标提速提效。自治区司法厅加强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工作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仲裁工作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规范运行和长远发展两方面为仲裁行业谋篇布局。举办全区仲裁工作培训班,着力提高仲裁管理人员和仲裁员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督促落实仲裁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投诉处理工作,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服务基层创新模式。与人民法院、调解组织等建立衔接机制,2023年,依托人民法院和调解组织调解案件758件。推广“多元+融合”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构建大调解仲裁新格局。2023年,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案件总数达1693件,占办理案件总数的39.5%,比上年提升了17%,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利企便民展现新形象。建立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仲裁专家库,25名专家入库。2023年,全区办理知识产权仲裁案件20件,实现了相关领域办案零的突破。知识产权部门在仲裁委员会设立了集“仲裁、审判、调解”为一体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措施,建立“一站式仲裁服务窗口”,服务商事解纷持续优化。
涉外仲裁开局起步。2家仲裁委员会与蒙古国商事仲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1家办理涉俄罗斯商事案件,更好服务内蒙古企业“走出去”。
进入新时代的自治区仲裁行业,必将凝聚奋进力量,秉承“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理念,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动内蒙古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仲裁力量。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