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锦旗。
卓资山讯近日,申请执行人家属范某将一面写有“萤火微光聚炬成阳、秉公执法诠释担当”的锦旗赠给了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又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定分止争、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赠给了卓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力,激动地说:“谢谢你们,是你们公正司法维护了我的权益”。
2020年12月5日下午,杨某某在村里赶牛回家时,其饲养的牛将同村村民杨某撞伤,杨某某当即将杨某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部分医药费用。但其趁受害人杨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将数头牛全部出售,并举家搬迁。受害人杨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定由被告杨某某及其妻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杨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2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
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某向卓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经查询得知,两名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的2000余元存款也因系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无法执行。
经多处查询执行干警获知,被执行人杨某某夫妇搬迁至包头市居住,执行干警当即前往其住处,可此时的被执行人杨某某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骨折疾病,术后在家佩戴护具卧床休息,不仅没有任何劳动能力,连日常生活起居都需要专人照顾。
执行干警询问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及债务履行意愿时,被执行人说:“我以前欠了不少外债,全家的财产就是那几头牛,债主们得知我饲养的牛将人撞伤后,纷纷前来要债,在债主们的一再催要之下,我只好将牛全部出售,卖牛款当即就履行了债务。我与申请人杨某同住一村,发生了这样的事只好举家搬迁。我原本就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疾病,搬家过程中不慎摔倒又导致腰椎骨折。现在我们两人没有收入和财产,就医看病所有的花费都是儿子支付的,当下实在没有履行能力,只能等自己康复后打工分期偿还。”
申请人杨某一家始终解不开心结,认为被执行人饲养的牛将自己撞伤,售牛款分文没有赔偿自己,并举家搬迁,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出了“这口气”,所以无论执行干警如何说理释法,他们都听不进去。
鉴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该院执行干警和分管院长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住所及相关部门,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与相关部门协调,最终多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申请人杨某放弃一部分赔偿款,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儿子表示愿意代父亲承担一部分赔偿义务,相关部门鉴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可以救助一部分。此后不久,申请人按照约定如数拿到案款。
(温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