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包头市落实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力推动检察工作进入全区第一方阵,为服务保障包头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召开“学先进、进一流、争第一”动员会。
普法宣传进校园。
走访企业助发展。
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筑牢思想之魂,让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包头市检察机关推行党组织抓引领、支部抓落实、党员示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学习模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先后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专题研讨11次、支部集体学习600余次。
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举办读书班3期、讲党课18次、组织宣讲130余次,感悟思想伟力,品读真理味道,凝聚奋进力量,在理论学习中聚共识、达共鸣、促共进。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包头市检察院机关10个党支部全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级最强党支部,2个党支部获评市级最强党支部。
依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和“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政治轮训,制定《2023年度包头市检察院“1带N”三全三真式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实训计划》,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纳入年度各类学习培训、政治轮训“第一课”,共组织政治培训轮训35期2685人次,引导督促检察人员学出坚定信仰、学出能力本领、学出使命担当。
“培养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用英模精神激励和引导检察人员凝心聚力、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是包头市检察机关以先进典型为坐标,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景南南荣获“个人一等功”;7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区“十佳公诉人”“十大业务能手”“业务标兵”等称号。
主动融入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决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守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办理的“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3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服务“两个基地”建设,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优势,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战略。2件案件入选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助力打造“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扎实开展“全区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海关缉私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沿边口岸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督促入驻口岸园区的矿产品企业对固体废弃物及扬尘污染进行整治,守护好“国门”生态屏障。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为建设好4D级国际支线机场及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类航空口岸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演示汇报会,由办案人员集中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典型意义和检察机关在依法能动履职、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方面的具体实践。截至目前,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2件。办理的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适用企业合规助力其重获新生的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不断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盯办涉企案件、涉企“挂案”清理等工作台账,发挥“检察服务企业”微信群和“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作用,助力打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平安包头、法治包头建设。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检察人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既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又帮助其打开“心结”。
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琪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批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八家单位联合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8个基层检察院联合妇联、教育局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联动机制。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部部提升、项项进步”专项工作,制定目标责任书和工作责任状,建立“业务数据巡察组”,对两级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巡察、专项指导,及时提示和解决影响数据良性运行的问题。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清理积案”专项行动,“诉讼监督提质增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市公安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与包头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最大程度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党建引领+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数字赋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念,研发“刑事执行检察社区矫正监督大数据模型”,发现各类监督线索1465条。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包头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
不断加强民事检察工作。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4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5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01件,采纳率均为100%。包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和解遗产继承纠纷案,一举化解历时5年裁判12次的家庭矛盾,使诉讼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并促成税务机关今后对类似情形不再收取相关税费,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理的“包头市某公司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等3个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扎实做好行政检察工作。两级检察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4件,已发出检察建议271件,采纳率为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2件。包头市检察院指导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销售不合格柴油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包头市检察院调研文章《交通肇事医疗费是否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在《检察日报》刊发。
着力做优公益诉讼工作。2023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4件,制发检察建议459份。继续推行“磋商+协作+公开听证+警示教育”的包头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通过“磋商+协作”解决检察办案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不畅问题;通过“公开听证+警示教育”让涉案单位或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听证、接受教育,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办理的“督促整治污水排放监测数据造假公益诉讼案”等3个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