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关键少数”配备“法制秘书”以理服人护公正以情动人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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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6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7

围绕“关键少数”配备“法制秘书”

———阿拉善盟阿左旗法治政府建设纪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自2010年以来,阿拉善盟阿左旗政府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及公职律师队伍,探索为政府领导各配备一名公职律师作为法制秘书,协助旗政府领导做好分管工作所涉及领域的法律服务和咨询等工作。

———建设专业化的法治队伍。阿左旗

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公职律师办公室合署办公,现有工作人员7名,均为法学专业,其中5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具有公职律师执业资格,平均年龄32岁。构建了以公职律师队伍为基础,将政府法律顾问升级为政府领导法制秘书的专业化法治队伍。

———完善并落实合法性审查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阿拉善左旗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阿拉善左旗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制度,为推进全旗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供了制度保障,法制秘书协助政府领导做好法律服务和咨询等工作,真正做到了“法律把关在前、领导决策在后”。

———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法制秘书实行团队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内部推行专业化分工协作,按照服务领导分管领域分工,“专人专职服务”的工作模式。法制秘书制度的实施,从服务政府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做起,保障了政府在重大、复杂事项决策中的法治方向,促使领导干部主动成为法治实践的引领者和示范者,使政府领导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

———建立了以政府公职律师为主、社会律师参与,以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创新与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法律顾问及决策咨询模式。明确细化法制秘书与法律顾问各自的职能职责,一般事务由法制秘书审查把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法制秘书召集、组织法律顾问进行评估、论证,最大限度降低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法制秘书制度实施以来,为全旗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旗政府无一例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2016年12月,旗政府申报的“法制秘书制度”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成为全区首个申报并获奖的旗县级政府。

(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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