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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7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和律师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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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和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11月23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和律师代表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出席会议并讲话。

毕力夫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寓意深远、意义重大,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民营企业家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奉献,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行业党建为主线,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依托,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结合少数民族区域特点,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的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铺路架桥”、“保驾护航”。

毕力夫强调,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统筹协调正在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推动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重点要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治宣传部门,积极为民营企业服务。利用4K智能机顶盒法律服务终端的作用,覆盖每个民营企业,利用“法治乌兰牧骑”扎根基层、覆盖面广的优势,把法律意识和理念传遍民营企业。

毕力夫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组织专业律师成立服务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围绕政策宣讲、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一对一”地开展“法治体检”,针对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存在问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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