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于心刚杨秀鹏)日前,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风雪跨越800多公里,历经9小时长途奔袭,最终成功在异地找到被执行人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该案系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向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逃避执行义务,故意对其行踪和居住地进行隐匿。2023年12月初,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在乌兰浩特市出现过,经长时间调查核实,最终成功在乌兰浩特市一工地找到被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未如实申报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下一步,牙克石市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健全异地协助执行工作机制,打破地域限制,突破异地执行难问题,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老赖”用足惩戒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法官提示: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