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宁夏世泽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编号:招呼资转202204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宁夏世泽贸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宁夏世泽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夏世泽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相关债务人及担保人即日起立即向宁夏世泽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宁夏世泽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