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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9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05

无证代驾露马脚当场查获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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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王美丽)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案件。

该大队巡逻六中队民警在S24兴巴高速公路679公里(临河南收费站)处执勤时,对一辆蒙L号牌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时,驾驶人刘某某未能提供,民警让其出示身份证,驾驶人竟然谎报名字,企图蒙骗民警,结果还是没有逃过民警的“慧眼”。

经过核查,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了解,当天刘某某准备陪朋友从达拉特旗到宁夏看望朋友生病的母亲,因朋友腿脚受伤不方便驾车,刘某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帮朋友代驾,不料在即将进入收费站时被沿黄高速大队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了相关处罚的法律文书,扣留了机动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持有效驾驶证开车是基本的交通规范,也是对所有人的安全保障。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取得驾驶证后再驾驶机动车,切勿知法犯法,更不要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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