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昨日,记者从2023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作用,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运行平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据了解,在专利方面,今年1至11月,呼和浩特市专利授权量5447件,占自治区专利授权量的27.1%,其中发明专利1356件,实用新型3432件,外观设计689件。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有效发明专利5111件,占自治区有效发明专利的41.3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39件;高价值专利1847件,占自治区高价值专利的48.3%,万人高价值专利5.2件,各项指标均居自治区首位。在商标方面,截至2023年9月15日,呼和浩特市商标申请量8631枚,占自治区的25.95%,商标注册量4035枚,占自治区的22.99%,有效商标注册量99390件,占自治区的27.1%。呼和浩特市目前拥有驰名商标17件,各项指标均居自治区首位。在地理标志方面,截至目前,拥有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21件,地理标志产品4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办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2件,案值85.50万元,罚没款33.06万元;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6件、浙江电商中心转办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41件。知识产权运用方面,2023年,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共办理商标权质押申请16件,涉及出质商标340枚,担保债权数额3.82亿元,居全区首位。办理专利质押64笔,质押金额6.62亿元。
据介绍,为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力呼和浩特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于2021年11月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该办法对专利转化、专利奖、国际商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知识产权创新活动进一步明确了资助奖励标准。2019年以来,已对153家企事业单位兑现了1849.77万元的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