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区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发布了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
全区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运用多元手段、聚合多元要素、推进多元共治,全力化解因民事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做深做实做细司法为民工作。2021年以来,共促成民事检察和解案件652起,其中,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听证和解典型案例,4种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发布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从“终结案件不是目的、定分止争才是硬道理”“输赢不是大问题、舒心才是大圆满”“平事自然是硬功夫、防事才是真本事”等3个方面介绍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的有关情况。
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促进民事和解,助推诉源治理”专项活动,将“定分止争”的理念、“如我在诉”的要求贯穿于民事检察履职全流程。在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围绕涉民营企业、涉婚姻家庭、涉房屋买卖、涉邻里纠纷等民生“小案”,以及涉检信访积案、“骨头案”,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力促和解,既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又充分引导当事人接受法院正确裁判,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帮助当事人消除对立、寻求对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困境,化解纠纷关口前移,以诉前、诉中引导和解为重点,努力从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三个维度开展工作,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群体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以来,共支持、帮助劳动者追索欠薪5797余万元。
全区检察机关立足高质效办案,法理情融合,构建“检察和解+”工作新机制,多角度化解矛盾纠纷,倾心书写检察为民暖心答卷。注重围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准确适用调取证据材料、询问相关人员、咨询专家意见等调查核实措施,提升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找准矛盾化解的切入点、突破口和利益平衡点,夯实化解基础。对重大疑难复杂、当事人矛盾尖锐等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努力搭建对话平台,运用“充分主张、充分举证、充分审查、充分询问、充分引导”的听证方式晰法明理,努力以“看得见”的方式引导和解。加强检法、检律良性互动,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础上,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全区检察机关通过抓前端、中端、末端“三端治理”,主动融入社会多元共治体系,凝聚合力努力实现多赢共赢。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机关、行业调解组织等,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化解协作平台,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坚持依法解决纠纷,充分运用数字检察手段、司法确认、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注重向专业力量“借智”,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的优势作用;注重向社会组织“借势”,凝聚律协、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力量,不断提升矛盾化解工作质效。聚焦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坚持源头防范、长效治理。(梁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