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亿公司”)与内蒙古中城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编号:2020年顺(资)字第084-02号,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82户不良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告清单》)项下对债务人、担保人等享有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中城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向标的资产项下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及权利义务继承人通知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内蒙古中城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及权利义务继承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及时向内蒙古中城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中城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